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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发布
据方案,佛山、中山、韶关和清远4地市拟取得专项资金支持,分别为25万元、25万元、50万元、50万元。
资金支持方向方面,主要为建设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新建(以租代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该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新建或升级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并与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围绕此设定绩效指标,产出指标要求改造和建设平台数均不少于2个,佛山、中山、韶关、清远各自至少负责改造或建设1个。
绩效目标如下:
原文如下: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开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中央外经贸开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事项)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电商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给予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给予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给予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给予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共7天)。
联系方式: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020-38816432。
附件:
1.2025年中央资金分配方案
2.2025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开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25年7月9日